河北省關于開展全省首批特色小鎮申報工作的通知 作者: 來源:河北省人民政府網站 發布時間:2016-07-05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
為加快經濟轉型升級和新型城鎮化建設步伐,按照省領導指示要求,借鑒浙江特色小鎮“非鎮非區”發展模式,我省將用3—5年時間,培育建設100個產業特色鮮明、人文氣息濃厚、生態環境優美、多種功能融合、體制機制靈活的特色小鎮。按照整體規劃,分批推進的原則,現組織申報首批擬創建的特色小鎮,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條件
特色小鎮不是行政區劃單元的“鎮”,不具有鎮一級行政管理職能,也不是產業園區、景區的“區”,而是按照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打造,具有明確產業定位、文化內涵、旅游業態和一定社區功能的發展空間平臺。各市選定上報的特色小鎮,在產業定位、規劃建設、運作方式等方面,符合下列條件。
(一)產業方向:與我省產業集群發展相銜接,聚焦支撐我省未來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現代服務業、現代農業,以及地域傳統特色產業和歷史經典產業。根據資源稟賦和區位特點,每個小鎮需明確一個主攻產業,突出“一鎮一主業”。
(二)空間布局:一般位于城鎮周邊、景區周邊、高鐵周邊及交通軸沿線等適宜集聚產業和人口的地域,相對獨立于城市和鄉鎮建成區中心,原則上布局在城鄉結合部。嚴格劃定小鎮邊界,規劃面積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旅游產業類特色小鎮可適當放寬),建設用地面積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三)有效投資:三年內完成固定資產投資20億元以上(商品住宅項目和商業綜合體除外),金融、科技創新、旅游、文化創意、歷史經典產業類特色小鎮的總投資額可放寬到不低于15億元,特色產業投資占比不低于70%,第一年投資不低于總投資的20%。
(四)功能定位:立足特色產業,培育獨特文化,衍生旅游功能以及必需的社區功能,實現功能有機融合。一般特色小鎮要按3A級以上景區標準建設,旅游產業類特色小鎮要按4A級以上景區標準建設。實現公共WIFI和數字化管理全覆蓋,建設現代化開放型特色小鎮。
(五)運作方式: 堅持政府引導、企業主體、市場化運作。特色小鎮要明確投資建設主體,以企業為主推進項目建設,鼓勵采取企業統一規劃、統一招商、統一建設的發展模式。政府主要在特色小鎮的規劃編制、基礎設施配套、資源要素保障、文化內涵挖掘傳承、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加強引導和服務。
(六)綜合效益:有效投資、營業收入、新增稅收、市場主體數量、常住人口等實現爆發式增長,形成新的經濟增長點和創新創業平臺。
二、申報材料
(一)規劃方案:有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環境功能區規劃的特色小鎮概念性規劃,包括空間布局圖、功能布局圖、項目示意圖,如已經開工的要有實景圖,明確特色小鎮的四至范圍、產業類別。
(二)建設計劃:有分年度的投資建設計劃,明確每個建設項目的投資主體、投資額、投資計劃、用地計劃、建設規模、項目建成后產生的效益,以及相應的年度推進計劃。
(三)業主情況:簡要介紹特色小鎮建設主體的公司名稱、實力、資金籌措計劃等。可附上已建成運營項目案例。
(四)扶持舉措:特色小鎮所在設區市、縣(市、區)政府支持特色小鎮建設的扶持政策和具體措施。
(五)基本情況:如實、完整地填寫《特色小鎮基本情況表》(詳見附件)
三、其他要求
請各市按照以上要求,在市發改、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前期工作的基礎上,組織各縣(市、區)進行自愿申報。為集中力量、重點突破,每個縣(市、區)申報數量原則上為1個,最多不超過2個。各市要根據各縣上報的特色小鎮產業類別進行分類匯總并排序,于2016年7月20日前,將名單及申報材料報省發展改革委。因時間較短,特色小鎮規劃方案沒有編制完成的,可先上報基本規劃思路,概念性規劃(含圖)可延遲至7月底上報。省發展改革委將會同省有關部門,根據各地申報情況,在組織評審的基礎上,確定首批省級特色小鎮創建名單。省委省政府《關于建設特色小鎮的指導意見》印發實施后,將抓緊籌備召開全省特色小鎮建設推進會議,全面啟動全省特色小鎮建設工作。
聯系人:省發展改革委規劃處 王曉奕 任豪
聯系電話:0311-88600029,88600033
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16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