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國土資源廳關于支持和促進特色小鎮建設的意見 作者: 來源:安徽省人民政府網站 發布時間:2018-04-28
各市、縣國土資源局:
為支持和促進我省特色小鎮建設,提升特色小鎮綜合吸引力和承載力,依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結合國土資源管理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充分發揮規劃引領作用
各地在調整和完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時,要做好與縣域鄉村建設規劃、村莊規劃、風景名勝區規劃等相關規劃的銜接,適當增加特色小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合理布局特色小鎮各類用地,優化土地利用結構,促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經濟轉型發展。在安排新增建設用地計劃、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時,要圍繞培育新經濟增長點,重點保障特色小鎮旅游、健康及其他產業用地。對符合省級預留指標使用條件的特色小鎮用地,由省按照規定程序優先安排用地計劃指標。特色小鎮建設要按照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充分利用存量建設用地。
二、實施差別化用地政策
(一)支持新產業發展。
依據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重點產品和相關服務指導目錄》、《中國制造2025》、“互聯網+”等國家鼓勵發展的新產業、新業態政策要求,優先安排用地供應。在不改變用地主體、規劃條件的前提下,開發互聯網信息資源,利用存量房產、土地資源發展新業態、創新商業模式、開展線上線下融合業務的,可實行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的過渡期政策。過渡期滿,可根據企業發展業態和控制性詳細規劃,確定是否另行辦理用地手續事宜。
(二)支持鄉村旅游和文化產業發展。
在符合規劃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自辦或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其他單位和個人共同舉辦鄉村酒店、特色民宿以及其他鄉村旅游項目。鎮和鄉村居民可以利用自有住宅依法從事旅游、文化項目經營。休閑農業和旅游項目中,屬于永久性設施建設用地的,依法按建設用地管理;屬于自然景觀用地及農牧漁業種植、養殖用地,不征收(收回),按照現用途管理。
(三)支持養老服務業發展。
專門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醫療、托管等服務,經有關部門確定屬于非營利性的,其房屋和場地設施占用的土地可以劃撥方式供地。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及其他相關規劃的前提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可以利用其所有的集體建設用地自辦或者以土地使用權入股、聯營等方式與他人聯合舉辦養老服務機構。單位、個人對現有空閑的廠房、學校、社區用房等進行改造和利用,興辦非營利性養老服務機構,經規劃部門批準臨時改變建筑使用功能從事非經營性養老服務且連續經營一年以上的,五年內可不增收土地年租金或者土地收益差價,土地使用性質也可暫不作變更。
三、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和發展設施農業
支持特色小鎮開展土地綜合整治,土地整治區內涉及建設用地整理的,優先安排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指標給予配套。通過整理農村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所節約的土地,在優先復墾耕地、滿足農村發展用地的前提下,節余土地可依法辦理用地手續,用于特色小鎮建設。支持發展設施農業,生產設施、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務于農業生產,其性質屬于農用地,按農用地管理,不需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但要按照國家規定合理控制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用地規模。
四、積極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鎮建設擴展邊界內的城郊、近郊農村居民點用地,原則上不再進行“一戶一宅”的宅基地分配,鼓勵集中建設農民新居。市、縣可在《安徽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規定的農村村民新建住宅宅基地面積標準范圍內,制定符合特色小鎮實際的宅基地面積標準。建立農戶宅基地使用權的自愿有償退出機制,支持引導其依法自愿有償轉讓上述權益。探索農村集體組織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空閑農房及宅基地。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