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邊縣紅格鎮、蘭陵縣“裝備智造小鎮”等虛假“特色小鎮”警示案例通報——《全國特色小鎮情況通報》第2期 作者: 來源:“國家發展改革委”微信公眾號 發布時間:2021-09-22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20﹞33號)明確提出,特色小鎮是一種微型產業集聚區,不得將行政建制鎮和傳統產業園區命名為“特色小鎮”;各省級人民政府要建立本省份特色小鎮清單,未納入清單的要及時清理或更名;國家發展改革委等有關部門要督促有關地區及時處置特色小鎮建設過程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工作不力的地區進行通報。
近期,國家發展改革委規劃司根據問題線索,經與有關方面核實,發現鹽邊縣紅格鎮和蘭陵縣“裝備智造小鎮”是虛假“特色小鎮”,對特色小鎮建設秩序產生一定不良影響。現通報如下。
鹽邊縣紅格鎮,是一個行政建制鎮、不是特色小鎮,未納入所在省份特色小鎮清單,但以“紅格陽光溫泉康養旅游小鎮”之名,從事對外宣傳等行為,違反了國辦文件“不得將行政建制鎮命名為‘特色小鎮’”的明確要求。國辦文件印發后,省級有關部門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了拉網式排查和清理處置工作,要求其進行整改并督促更名為運動康養溫泉度假區,但當地整改不到位,仍存在個別廣告展板和標識標牌清理不徹底情況。
蘭陵縣“裝備智造小鎮”,是一個傳統工業園區、不是特色小鎮,未納入所在省份特色小鎮清單,但一直以“特色小鎮”之名,從事項目立項審批、招商引資、對外宣傳等行為,違反了國辦文件“不得將傳統產業園區命名為‘特色小鎮’”的明確要求。國辦文件印發后,當地對文件要求貫徹落實不到位,對特色小鎮概念內涵理解不清,未及時開展清理處置工作,仍存在不少虛假宣傳信息,以及以“裝備智造小鎮”名義進行網絡宣傳的行為。
國家發展改革委已要求有關地方政府立即對上述虛假虛擬“特色小鎮”進行整改,消除負面影響。請各地區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嚴格落實清單統一管理,加強監測監督監管,發現一起處理一起,堅決清理此類虛假虛擬“特色小鎮”,維護好特色小鎮建設秩序,促進特色小鎮規范健康發展。